档案整理知识
深圳市各单位应当明确档案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(兼)职档案工作人员,负责本单位人事档案的收集、整理、保管、利用和转递等工作。 档案管理机构的职责如下:
(一)贯彻执行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,建立健全本单位人事档案管理制度;
(二)负责接收、鉴别、整理、保管和转递本单位的人事档案;
(三)按照规定办理档案查阅、借阅和复制等手续;
(四)做好档案的安全保密工作,防止档案损毁、丢失和泄密;
(五)开展档案信息化建设,推进档案数字化管理;
(六)定期对档案进行鉴定,对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,按照规定进行销毁;
(七)负责本单位档案工作的统计、分析和上报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