档案整理
深圳市档案馆是国家综合性地方档案馆。按照档案工作统一领导、分级管理的原则,深圳市档案馆保管的档案主要是1979年深圳建市之后,深圳市委、市人大、市政府及其工作部门、市政协,市总工会、团市委、市妇联、市工商联等人民团体,市属事业单位,部分市属国有企业、国有控股企业等形成的具有永久、长期保存价值的档案。截至2022年底,馆藏档案共232个全宗137万卷,档案门类主要有文书档案、专业档案、专题档案、声像档案、实物档案等;馆藏资料共11.33万册。
1.文书档案。各单位职能活动中形成的、反映其职能活动和工作历程的档案。
2.专业档案。主要有:纪检监察案件档案、信访档案、行政复议档案、仲裁档案、环保处罚档案、审计档案、盐业执法档案、普查档案、招调工审批档案、涉外婚姻档案、社保档案、公证档案、离退休干部档案、死亡干部档案、会计档案等。其中,涉及民生的档案主要有:1952年的土地所有权证档案、1967-2010年的公证档案、1982-2006年的招调工审批档案、1973-2004年的涉外婚姻档案等。
3.专题档案。主要有:土地房产所有证存根、地形图档案、谱牒档案、新冠病毒感染防控档案、其他机构涉深档案复制件汇集、“12·20”光明滑坡事故档案复制件、深港边界档案复制件等。
4.声像档案。声像档案主要有:照片、录音、录像档案。主要是通过接收、征集和采集等方式进馆保管的档案,内容涉及全市性重要会议、重要接待、重大活动、重大项目、重大事故和市容市貌等。
5.实物档案。主要是深圳获得的国家级、省级和国际性荣誉奖牌、奖状、证书、锦旗,获赠的公务纪念品,以及撤并机构的印章、名牌等。
6.资料。主要包括各类史书、志书、年鉴、汇编、报刊,以及书画作品、艺术品等。